2018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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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政办〔2018〕40号
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“一次办妥”事项清单的通知
索引号:Nc001-0202-2018-01032
添加日期:2018-06-29 15:24:23   来源:   作者:

  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县直有关单位:
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深化“放、管、服”改革的部署,扎实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,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,依据《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南阳市政务服务“一次办妥”实施方案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宛政明电〔2018〕2号)要求,经研究,现将我县第一批“一次办妥”事项清单(共8个部门42项)予以公布。
  各单位要按照公布的第一批“一次办妥”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清单,压实责任,抓好落实,切实按“一次办妥”的要求,高标准做好政务服务工作。
  该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调整进行动态管理。实际工作中确需新增或减少的,必须提交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政府备案。
  附件:镇平县政务服务“一次办妥”事项清单(第一批)
  2018年4月27日
  附  件
  镇平县政务服务“一次办妥”事项清单(第一批)
  计8单位42项,其中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41项,便民服务事项1项。具体为:
  水利局
  (一)依申请权力事项(9项)
  1.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审批;
  2.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;
  3.取水许可审批;
  4.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批;
  5.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年度验收和竣工验收;
  6.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及重大变更审批;
  7.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;
  8.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办理;
  9.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。
  (二)便民服务事项(1项)
  水产技术推广与服务
  不动产登记局
  依申请权力事项(10项)
  1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;
  2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;
  3.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;
  4.变更登记;
  5.更正登记;
  6.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、换补发;
  7.查封登记、轮候查封登记;
  8.一般抵押登记;
  9.最高额抵押登记;
  10.抵押权注销登记。
  林业局
  依申请权力事项(9项)
  1.林木采伐许可证;
  2.植物检疫证;
  3.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;
  4.木材运输证;
  5.林地占用征用审核;
  6.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;
  7.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;
  8.临时占用林地审批;
  9.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。
  农业局(畜牧局)
  依申请权力事项(8项)
  1.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;
  2.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;
  3.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;
  4.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;
  5.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;
  6.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;
  7.兽医师执业证书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核发;
  8.乡村兽医登记。
  环保局
  依申请权力事项(2项)
  1.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(登记表形式);
  2.建筑工地夜间作业许可。
  安监局
  依申请权力事项(1项)
 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
  交通局
  依申请权力事项(1项)
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审批
  商务局
  依申请权力事项(1项)
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
  抄送:县委办,县人大办,县政协办。
 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          2018年4月27日印发